1958年10月,正蓝旗人民委员会下令,成立正蓝旗编制委员会,编委办公室设在人事科;1965至1976年文革期间编委机构不复存在;1978年,恢复正蓝旗编制委员会,由旗委第一书记任主任;1979年,设人事局,编制委员会工作由人事局负责;1984年,设置劳动人事局,编制委员会工作由劳动人事局负责。正蓝旗机构编制委员会是中共正蓝旗委、旗人民政府领导下的负责全旗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高层议事协调机构。
一、研究制定正蓝旗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批旗直各部门及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二、管理正蓝旗所辖各层级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正蓝旗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
三、人员的逆向调动、安置录用以及人才引进等事项,由旗编委会研究,编委主任“一支笔”签批办理。
四、具体指导旗编委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听取旗编委办公室的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