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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旗编办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时 间: 2015-11-13        来 源: 西乌珠穆沁旗编办

                                                   一、工作制度

 

1、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服务热忱,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对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对办事人员提问要热情回答,决不能说“不知道”,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到委婉回答,做好解释。
3、坚持按政策办事,不徇私情,不拿原则作交易,重大问题经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不随便表态和答复问题,无特殊情况不越级汇报。
4、言谈举止文明礼貌,衣着仪表整洁大方,禁止穿拖鞋、背心上班,公共场所不高声喧哗,不随便吐痰,不开无聊玩笑。
5、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上班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脱岗。非工作时间需要加班的,要及时到岗到位。须离开岗位办事的,必须说明工作去向,保持通讯畅通,必要时将自己约定的工作进行简单委托。杜绝去向不明、无法联系的事情发生。
6、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上班时间集中精力,工作讲求效率,办事不推不拖,立说立行;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在办公室上网聊天、玩游戏等,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要随时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办公桌上要收拾干净整齐,文件、材料及时归档整理,不乱堆乱放。
8、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情况,严守各项工作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二、学习制度

 
1、坚持定期、不定期集中学习制度。学习活动由编办副主任提前安排通知。(定期集中学习的时间为每周周五下午3;00—5;00)
2、学习内容: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学技术和法律知识。同时,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练掌握业务方面的各项政策、法规、工作流程和要求,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事业心、责任感。
3、学习方法: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和集体讲座相结合。
4、学习纪律:集体组织学习,全体机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全年无故缺席3次以上的,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学习要集中精力,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每人每年撰写调研材料、信息不少于两篇。

 
                                                 三、会议制度


1、会议形式
(1)主任办公会。参加人员为班子成员。主要任务是研究重大工作事项、重大资金开支等工作。
(2)室务工作会。参加人员为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定期和不定期召开,时间一般在每月上旬。主要任务是各业务负责人汇报前期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交流通报工作动态,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主要领导点评和安排工作等。
2、会议纪律
(1)会议时间,除临时召集的会议外,一般会提前通知与会人员,除特殊情况向主要领导请假外,必须按时参加。
(2)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关闭手机或设置震动,不得随意接打电话,不得随意走动。
(3)改进会风,提高效率,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4)要自觉维护会议权威,认真执行会议决定,不经主要领导同意,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5)每次主任办公会议前,以要提交形成纸质材料、会议均要全程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并对会议决定负责督查、催办。
(6)会议做出的决定和需要传达的事项,以正式文件或纪要为准。会议讨论的文件或材料要注意保管。
(7)遵守保密规定,会议不宜公开的内容、决议和形成的过程,必须严格保密。

 

 
                                                 四、公文管理制度

1、收文


( 1 )凡是收到的文电、信函,不论以何种方式送达,一律先由综合室进行签收和登记,提出处理或交办意见,然后再呈阅、传递、具体办理。
( 2 )除特殊情况外,领导不受理和审批未经综合室登记、批注的公文。
( 3 )各级来文、来函由办公室登记编号、统一分类整理。
2、承办与拟稿
( 1 ) 承办人收到应办文、电后,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办理,不得拖延积压。如不属本人业务范围办理的文电,及时转交办公室,如因问题复杂,不能按时办理的文电,应报告主管领导,并说明原因。
( 2 )特急件,己规定办文时限,须在时限内将文件办理完毕;未规定时限的,要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 3 )各业务人员负责本业务文稿的起草工作,经单位负责人把关后交办公室登记、核稿。
3、公文的核稿
( 1 )凡以旗编委、编办名义发出的正式文件(含呈批件),应由主办人拟稿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交办公室登记、核稿。
( 2 )办公室要建立核稿制度,办公室负责所有文件核稿,协助领导把关。签发人负责文稿的最后审定。
4、公文的会签
( 1 )凡需要会签的公文,由主办人员审核提出意见后,送办公室核稿,报主要领导审签。
( 2 )与外单位联合发文,由本单位主办的文稿,由办公室交主办人员送联合发文单位审签后,再送主要领导签发;由外单位主办的公文,办公室登记后,送主要领导审签。
5、发文、立卷归档和销毁
( 1 )公文办完后,及时将定稿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电报随同文件一起立卷。
( 2 )与外单位联合发文,由本单位主办的文稿,由办公室立卷,由外单位主办的公文文稿要保存复印件。
( 3 )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证明章,视同正式公文妥善保管。
( 4 )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主要领导人批准,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由两个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五、请销假制度

 

 
1、因事、因病或外出不能上班的必须书面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将签字批准的报告交送办公室存查,供年终检查核对。如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前报告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请假外出后,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者,必须电告批假人和单位负责人,说明原因和时间,返回后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2、请假一天以内的,经副主任同意后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的须报主要领导批准;离开西乌旗外出办事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
3、法定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需休年休假的,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根据工作急缓安排后方可休假,并根据旗委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上的和科级干部,请假根据旗里相关要求办理。
4、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保持联系。
5、建立日考勤制度。每天早晨8:30前,全体人员在办公室签到考勤。请假人员以假条为准(特殊情况除外)登记考勤,考勤登记情况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依据。

 
                                                 六、 接待制度

 


1、上级或下级来客接待坚持由办公室归口管理,凡上级或下级来客需用餐者,须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财务人员按标准报销。
2、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不超标准宴请、用餐。
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每餐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三人,如无特殊需要,仅由在家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作陪、接待客人。

 

 
                                                 七、财务管理制度

 

 
1、本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所有经费进行统一管理,合理安排,建立预算、决算、审批制度、健全财务帐目。
2、办公室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好开支关,及时向领导汇报经费收支情况,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3、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未经主要领导同意的一切经费开支和事后签字的票据,一律不得报支。
4、干部出差,严格定事、定人、定向、定时,在“四定”范围内的旅差费经审核、签字后,及时交由综合室按标准凭据报销。
5、办公所需用品,均由办公室购置登记,发放,个人因工作需要购置物品,向综合室提出申请,经主任同意后,由综合室统统一购买。

 

 

                                                八、廉洁从政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为小团体和个人谋取私利,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2、不准在公务活动中索贿受贿。
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收礼金礼品,不准用公款送礼。
4、不准用公款超标准宴请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不准用公款旅游。
5、坚持办事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6、建立干部交流和重点岗位轮换制度。
                                                 九、政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办事程序,强化监督约束,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构编制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对应公开的各类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及时予以公开。
2、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重点公开同群众利益直接相关或应当为群众所知情的事项,做到方便群众、利于监督。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针对旗直机关事业单位、苏木、镇基层和社会群众等不同范围,采取适当的方式,对相关内容进行公开。
(三)主要内容
办理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事项时,除涉及国家机密、工作秘密外,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时限,向社会或一定范围内的服务对象公开。主要内容有:
1、应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
(2)中央、省、市有关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有关内容。
(4)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程序。
(5)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年检的条件、程序及收费标准与事项。
(6)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2、应向苏木、镇和旗直单位公开的事项
(1)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
(2)其它应该公开的事项。
3、应向单位内部公开的事项
(1)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办法、程序和结果。
(2)有关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3)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
(四)程序和形式
1、基本程序
(1)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经领导审查同意后,由主办人统一汇总。
(2)对汇总后的公开内容,汇报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组织实施。
2、主要形式
(1)制定下发文件。
(2)召开会议通报情况。
(3)通过公开栏、网络或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宣传。
(4)向社会公示。
(5)实行挂牌办公、亮牌服务。
(五)纪律与监督
1、对经批准公开的内容,必须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和相应的形式进行公开;对未经批准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
2、应在办公室内备有向社会公开的办事内容和工作流程图、示意图,便于群众监督。
3、办公室应及时将办事公开情况汇总后向主任办公会议报告。
4、将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半年自查、年底全面考核,通报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