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将2016年全盟机构编制会议暨综合行政执法座谈会精神落到实处,盟编办印发督查通知,加大督办力度,创新督查机制,改进督查方法,有效促进全盟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一是强化督查职能,加大综合调度。围绕自治区编办、盟委、行署交办的工作任务及2016年全盟机构编制工作重点,盟编办综合科充分发挥督查督办职能,加强对旗县市(区)和盟编办科室(中心)的综合调度,确保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在全盟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中提出2016年重点做好承接推进四个方面改革任务、加强八个方面管理。承接推进的四个方面改革任务,即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及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加强八个方面管理,即严把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关、严格落实控编减编任务、探索推进编制动态管理、规范旗县市(区)事业编制管理、加强实名制管理、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加强网上名称管理、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对以上改革管理任务,盟编办逐条确定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并进行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年度重点工作 任务全面有效落实。
三是完善督查机制,提升督查水平。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明确了督查的对象、方式方法和工作内容,建立目标化管理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根据科室(中心)日常监控情况,采取交办、督办、督查、通报等工作程序,切实增强效能督查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提高督办质量,促进工作效率。加大督查强度和密度,通过电话催办、实地督查、跟踪督办等方式,及时掌握各旗县市(区)编办和盟办各科室(中心)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任务倒逼责任人的效能督查态势,有效推动盟委、行署和自治区编办决策部署的快速高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