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3月,依据上级指示精神,经旗革委会研究决定,镶黄旗编制委员会成立,办公室设在人事局。该机构实行委员制,其机构职能为在旗政府领导下,负责全旗行政、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管理。
现在镶黄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常设机构,旗编委会负责全旗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并统一管理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议事协调机构,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三个一”制度,业务上接受盟级编办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