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关规定和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审核镶黄旗石油石材管理办公室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现予以公告。
单位名称:镶黄旗石油石材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清乌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52858176899X9
注销理由:根据《关于撤销事业机构的通知》(镶机编发[2017]35号)文件,予以撤销。
设立时间:2011年09月14日
注销时间:2018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