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关规定和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审核镶黄旗城镇建设规划执法大队、镶黄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符合设立登记条件。现予以公告。
一、 单位名称:镶黄旗城镇建设规划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王志
开办资金:2.20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宗旨:为城镇规划管理提供保障。业务范围:负责城市规划执法监察,对全旗范围的违章建筑进行监督、检查;承办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投诉、调查处理、行政复议工作;协助全旗城市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指导城建监察工作。
住所:镶黄旗住建局办公楼一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528MB10671273
举办单位:镶黄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 单位名称:镶黄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法定代表人: 张兰
开办资金:1.2万元
住所:镶黄旗人社局317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528MB11171209
举办单位:镶黄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宗旨:依法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业务范围:承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立案、受理和处理的具体工作,开展仲裁业务指导和专职、兼职仲裁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和业务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