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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旗法人事业单位年度检验的通知
时 间: 2012-02-27        来 源: 镶黄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镶事登字(2012)1号

 

旗各法人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旗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于201222231对全旗法人事业单位进行年检,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经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且其证书有效期至2012331日的均属年检范围。

二、事业单位要认真详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中的每项内容,特别是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栏,要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核准的宗旨业务范围,填写一年来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并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电子版与纸质材料一并报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党政大楼128室)。

三、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费来源、举办单位、开办资金等项(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有变化的必须进行变更登记。

四、年检应提交的文件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二)、上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经费收支情况一栏根据本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填写,主管单位财务部门必须盖章确认);如果无法提供资产负债表的单位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备注栏”中说明原因,并加盖举办单位财务章。

(三)、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举办单位必须盖章确认(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四)、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五、事业单位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和银行开户核准、核产时、办理及检验《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车辆等相关手续时必须出示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请各法人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年检工作,并认真履行文件要求。

对不按时提交年度报告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其法人证书将失去法律效率,自行作废,并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设立登记。

受理人:满德嘎、宋清勇        电话:6225198

附:1、全旗各法人事业单位列表

    2、《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规范

 3、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需材料一次性说明

    此通知

 

 

                                                                                                                           镶黄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2年2月22

 

附表1                 

全旗各法人事业单位列表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气象局、政府采购办、国库收付中心、价格认证中心、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计划生育服务站、房产管理所、城市管理局、地方道路管理段、助学管理中心、蒙古中学、第二小学、教育局电教馆、第一实验小学、民族幼儿园、综合高中、第一中学、林业工作站、水土保持工作站、自来水公司、森防站、水利工程管理站、国营苗圃、抗旱服务站、国营林场、水利勘测设计队、黄花敖包护林站、殡葬管理所、畜牧工作站、草原工作站、牧机推广站、牧机监理站、草监局、繁殖场、经管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业园区办、政务网络中心、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供销社、住房公积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石油石材管理办、就业局、社保局、公证处、巴音塔拉中心卫生院、妇幼保健所、人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蒙医院、文贡乌拉苏木中心卫生院、文化馆、图书馆、文物保护管理所、体育中心、乌兰牧骑、报社、档案局、接待办、党校

 

附表2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规范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年度,我单位在××(局、委、办、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取得的主要效益

十、受奖惩情况,并提供材料(复印件的加盖举办单位公章)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附表3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所需材料一次性说明

一、    法定代表人变更

1、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登记申请表》(《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封面“单位名称”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申请表》背面“举办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2、拟变更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提交文件原则上应为原件,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具原件,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3、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

二、住所变更或其他项目变更

1、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封面“单位名称”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2、提供住所变更或宗旨和业务范围、单位名称、举办单位、经费来源变更的相关批复文件或证明文件。

三、开办资金变更

1、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封面“单位名称”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2、资产评估报告或主管部门提供的资信证明及登记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加盖账务部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