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编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新常态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东乌旗编办立足工作实际,将编制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从源头上预防了机构编制管理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一是强化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找准党风廉政建设与机构编制管理的切入点,做到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突出抓好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以风清气正的工作作风推动编办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准则》、《条例》精神,特别是重点学习机构编制工作方面《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自觉维护机构编制法规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增强编制队伍廉洁自律意识。
三是严格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编委会议事规则,在原有编委会议制度基础上,该旗编制部门重新修改制定了《东乌珠穆沁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待审议),并结合实名制网络系统,严格机构设置和进人用编审批,杜绝随意增设机构、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问题发生,进一步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加大协同配合。加大机构编制核查力度,积极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动配合,建立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月工资审核、机构编制审核等的相互制约机制,杜绝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情况的发生,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