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多措并举
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初显成效
推进文化旅游领域综合执法是加强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重要举措。东乌珠穆沁旗自2017年6月试点推行文化旅游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主动出击、积极作为,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调整机构编制,充实执法力量。该旗经2次编委会讨论研究和多次实地调查研究,制定《东乌珠穆沁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并从旅游监督管理所带编划转2名执法人员,实现文化旅游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打通了文化旅游执法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明确权责范围,厘清职责边界。根据实施方案,东乌旗重新调整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执法职责,将旅游监督管理所、文物保护管理所以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涉及文化、旅游、文物保护等3个重点领域执法职能统一划入新组建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全面推行了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为确保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中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国有资产等顺利对接、平稳过渡,该旗建立健全了旗宣传部、旗改革办、旗法制办、旗编制办、旗文体局、旗人社局、旗财政局、旗国资办等8个部门间沟通衔接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全面掌握文化旅游领域执法队伍底数和情况,为改革各项工作推进提供保障。
四是完善执法联动,强化执法监管。实时开通文化旅游领域“12318”举报电话,建立健全执法部门间联动协调机制,加强执法队伍间的协同配合,通过一般问题部门执法、重大问题联合执法等形式,实现文化旅游综合执法与其他行政执法间互通、互促、互进。
近一年来,该旗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各项工作运行平稳,收效良好,曾先后开展了文化市场监管、旅游市场整治等专项活动,得到了全旗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