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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办公文处理制度
时 间: 2015-12-09        来 源: 多伦县编办

一、收文办理

(一)签收:由办公室专人收存、拆阅、签收。

(二)登记:文件签收后,由办公室对办件(包括人民来信)进行登记,不须办理的阅件和简报可不登记。急件要急办。

(三)送批:登记后应立即送主任批阅,主任批阅后交由副主任批阅。

(四)分办:按领导的批示,将文件分发到相关工作人员承办或传阅(承办人应在文件上签字)。

(五)归档:传阅后的文件应及时交办公室归档,各工作人员承办的文件,年底由办公室统一收取。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的文件。

(六)工作人员要定时地在电子政务信息平台上阅收有关文件。

二、发文形式

(一)涉及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性文件和重大机构改革方案,需以县委、县政府行文的,由编委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按有关规定审批,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字号发文。

(二)县编委决定的事项、重要文件和会议纪要,一事一文,以及县编委处理日常工作的一般文件,由编委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签发,以“多机编”字号发文。

(三)编办的文件,由编办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签发,以“多机编办”字号发文。

三、发文办理

(一)拟稿:文稿由工作人员负责撰拟。

(二)审核:由副主任核稿把关,同时确定文件发送范围和份数。

(三)签发:按照发文形式中的规定签发。

(四)登记:经审签后的文稿,统一登记编号,按照发文日期、文号、标题等逐项登记并打字。

(五)缮印:按文件格式和份数、时限要求校对、缮印。缮印必须保证质量,做到字迹清晰、版面整洁、格式规范。

(六)用印:印章由专人管理和用印。用印时,要对文件的格式和内容进行最后复核。

(七)分发:按底稿中确定的发送范围和份数及时发送,同时所有发文给主任、副主任各1份。

(八)留存:编办领导签批的底稿及附件、正式文件2份交办公室留存。

(九)归档:所有发文年底由办公室组织整理、归档。

(十)适用“无纸化办公”的文件收、发,按照县电子政务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