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精神,锡林郭勒盟多伦县编办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梳理涉及城市管理领域部门职能职责,科学合理设置机构,积极稳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建立符合多伦实际的城镇管理体制。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改革任务。深入学习自治区、锡盟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把握改革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实施步骤,落实各责任单位阶段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匡定管理职责,明确主管部门。编办着重厘清涉及城市管理领域各部门职能,合理划分界定城市管理事权,解决职责交叉重叠问题,明确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并明确相应管理权限,实现事权与责任相统一。
三是优化机构设置,推进综合执法。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环保、公安、交通、水利、食药工商质监等5部门涉及城市管理的相关职责和行政处罚权调整划转到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在现有城市管理机构的基础上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由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全县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理顺我县城市管理体制工作。12月8日,多伦县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设置、职责及人员编制调整已全部完成。
四是制定权责清单,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的要求,下一步全面清理调整现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依法建立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权责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并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