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总要求,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按照盟编办《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机编发〔2015〕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2015年到2017年三年内,多伦县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和事业编制(包括全额拨款、差额补贴和经费自理编制)总量,以2014年统计报表数据为基础,分别核减至562名(核减3名)、275名(核减1名)、2572名(核减13名,其中差额补贴和经费自理编制各1名)。现有工勤编制只减不增,逐年核减。
二、控编减编措施
(一)严格控制总量。严格控制机构限额和人员编制总量,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申报审批。坚持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等机构编制事项,均由县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办理,对上级业务部门的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建议等形式要求新增机构和机构升格的事项严格控制,一律不作为机构设置的重要依据。今后,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机构,对确需设立的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按照“撤一设一”的原则从严审核把关,确保机构数量只减不增。
(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积极探索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的有效途径,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对职能弱化,任务不饱和的机构适当收回编制,人员只出不进;对长期有机构无编制或有编制无人员的空壳机构撤并整合;凡是能够由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事业,不再新设立事业单位,不核定事业编制;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学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不再审批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机构编制;可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由政府设立公益性岗位的方式解决需求。
(三)盘活用好现有编制。切实盘活用好现有编制资源。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最大化。认真梳理各单位职责,根据单位职责任务的变化,对单位之间的编制进行优化调整,对收回的编制,优先解决事关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和民生工作的人员力量。
(四)建立和完善使用空编报批制度。认真落实空编增人报批制度,坚持空编增人的原则,凡满编和超编单位一律不得新进人员。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新进人员,必须执行用编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空编。
(五)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严格遵守机构编制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严格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多党办发[2014]53号)。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超编的单位,要限期消化;坚决杜绝新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混编混岗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控编减编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县编委对全县控编减编工作负总责,纪检、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精简压缩编制任务,按确定的范围比例切实把编制减下来,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控编减编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编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日常管理,带头遵守机构编制各项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各责任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相互配合,按既定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在职责范围内落实控编减编工作任务,共同推进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