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属行政管理范畴。广义上的机构编制管理是指对一切法定社会组织内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组织形式及工作人员的数量、结构等方面的管理。狭义上的机构编制管理是指对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企业组织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数额及人员结构的管理。
区别于一般行政管理的特点是:⑴集中程度高。尤其是对国家机关,为了保障其高效和廉价,对其进行集中管理。⑵综合性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范围较宽,涉及到各个机关和单位,要掌握其共同性,又要了解其各自特点,并相应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管理过程须与组织人事工作、财政工作等密切配合、搞好协作。⑶是一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只要有管理机关和单位、组织存在,机构编制管理就不能停止。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原则科学、合理地配置职能、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是机构编制管理的目标。机构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财政管理关系尤为密切。在与人事管理方面,编制管理中关于人员数量的确定,要考虑人员来源和现有人员的素质状况,而人事管理中的计划录用、聘用和调配工作,要以人员编制数量为依据,以人员编制数额及结构来制定录用、聘用计划、调配人员,在与财政管理方面,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确定要考虑到经费来源及财政支付能力;而财政管理中行政和事业经费的开支要以机构的设立为前提,以编制数额为依据。即必须先有机构和编制才能决定支付经费的方向和数量。一般情况下,由于编制管理的首要依据是工作需要,因而对人事管理和财政管理的影响具有主动性。